全站搜索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资料

这几天,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怎么办理?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存资料。

其中,不少人对第三步要留什么资料还不是太清楚。所以,今天小编就把相关要点给大家摘出来了,一张表简单明了!快快收藏学习吧!

名称 明细小类 资料留存
子女教育 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
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住房贷款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住房租金 -------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均摊
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大病医疗 --------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 原始凭证应该如何处理?

    4060

    对于会计原始凭证相信各位财务人应该并不陌生,原始凭证是用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除结账的记账凭证以及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查看全文
  • 新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后税率表

    3976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