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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季报的,季度未超30万元全部免税

法律 法律1423
确认一下,从2019年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季报的,季度未超30万元销售额是不是全部免税了?
是的,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免征增值税,当然对应的附加税费也没有了,但是并不免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
政策规定一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规定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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