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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申报实操及案例详解

目录

一、工商年报申报准备工作

二、工商年报申报操作流程及实操

三、工商年报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四、工商年报申报常见错误整理

一、工商年报申报准备工作

(一)工商年报概述

(二)工商年报范围

(三)工商年报内容

(四)工商年报时间

(五)工商年报准备资料清单

(六)企业不及时做年报的后果

(一)工商年报概述

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自行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工商年报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都应当依法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的网上平台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三)工商年报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2020年年报新增内容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

3.大型企业新增年度事项:

(1)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

(2)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

(3)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为落实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系统将对需要填报的企业自动关联填报页面。相关企业请如实填报,该事项不作为行政管理或行政处罚的依据,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也不会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工商年报时间

各类市场主体须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授权吉林省辽源市、浙江省衢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滚动年报试点工作。2019年7月1日起,深圳市场监督局采用了滚动年报时间来报送年报。

根据通知要求,实行滚动年报,市场主体应当在每个自然年度中的该市场主体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年度报告;

该自然年度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试点区域企业年报的时间最大区别就是滚动年报时间。

举例:A公司是2019年5月20日成立的,那它报送2019年年报的时间就是2020年5月20日一2020年7月19日内。超出该时间报送年报可就逾期了。

(五)工商年报准备资料清单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出资比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三大财务报表

5.联络人手机号(一定要能打通,后期填写年报信息的时候需要验证码)

6.章程复印件

7.接收验证码联系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8.非新设立企业,提供上一年度年检时的用户名和密码

注意:如股东变更或出资信息变更的,请提供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变更前后的章程和股权转让明细。

(六)企业不及时做年报的后果

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1.主管机关全年持续抽查,发现未年报公示企业会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日后处理并移除异常名录,该“黑记录”也会伴随企业终身。

2.企业进入异常名单后,无法办理变更、注销等事项。

3.政府采购,政府招标,政府授予荣誉时会剔除经营异常企业。

4.企业对外合作时,被质疑企业信用问题。

5.载入异常名录满三年后,企业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企业负责人、法人、高管等责任人在其他公司的任职会受到限制,同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企业负责人、法人等将无法办理贷款,无法出入境,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入住三星级以上宾馆等。

 

二、工商年报申报操作流程及实操

(一)工商年报申报操作流程

(二)工商年报申报企业填报须知

(三)工商年报申报实操

(一)工商年报申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址 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搜索各地区登录网站,如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步:点击链接进入如下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三步:在新页面中选择企业登记所在地。

第四步: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各地区不同)

第五步: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则没有“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这一项)

补充: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六步:选择申报年份,进入申报界面填报。

第七步:预览并公示。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二)工商年报申报企业填报须知

1.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指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

8.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社保缴费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9.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10.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

11.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12.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13.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大型企业通过年报系统填写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4.海关管理的企业需要按照以下规则填写表格剩余部分:

(1)企业填报的“经营补充信息”和“自律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

(2)企业英文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企业名称(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企业英文名称”,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3)企业英文地址: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4)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根据企业情况勾选“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运营人”,可同时勾选多项;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不勾选。

(5)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填写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15.在企业填报年报时自动关联出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和充装单位许可信息到企业年报中,由企业确认后在年报中公示。

16.所有应年报企业需报送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年报事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注明:2019年度,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增加了一部分公示内容:

(1)外商投资基本情况

(2)投资者信息

(3)外商投资经营情况

(4)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

 

(三)工商年报申报实操

 

三、工商年报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企业联络员,无法注册怎么办?(主要针对北京地区,首次登陆工商年报系统,需要进行联络员注册或变更)

回答:

联络员不能注册,原因主要是录入的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等信息于工商部门记录的信息不符造成的!

(1)身份证号码工商登记录入是15位老号码,而注册时是18位,那么填写老的15位老号码即可

(2)身份证号码最后以为是字母X情况下,若使用大写X注册不成功,尝试使用小写字母x

(3)考虑证件号码是否有空格等特殊符号

以上都解决不了,建议去企业登记机关去修改相关信息

问题2:企业联络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怎么办?

回答:

由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委托新的联络员,登录企业信息公式系统自行进行联络员变更或者带好相关资料到原登记发照机关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申报(吉林省需要在吉林省市场准入E窗通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问题3:年报填报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是美元或其他币种,但不能选择币种,怎么办?

年报填报中,注册资本不是人民币而是其他币种,填写资产状况不能选择币种,怎么办?

回答:

股东信息填报时:所有填写币种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注册时填写的币种为准。因此年度报告中的“万元”,即代表你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时的万美元或万欧元或万港币等,不需要换算。

资产状况填报时:币种默认为人民币,需企业将其他币种换算成人民币再进行填报。

问题4:公示后发现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回答:可以!如果需要修改,点击“修改”

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温馨提示:每一项年报内容修改均会留下痕迹,反复修改会造成修改记录过多,给人造成一种不严谨的印象,同时也可能会被工商进行抽查。

问题5:企业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如何补报和移出?

回答:企业逾期年报异常补报和移出步骤;

(1)企业补录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

(2)根据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3)审查后,企业持《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审批表》及企业申请书前往所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管科办理移出。

问题6: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工商年报吗?

回答: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自2014年起,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废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均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年报公示信息。因此,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应年报公示。

问题7:公示系统填报完成年报后,是否需要再去工商部门现场办理年报业务或提交纸质年报材料?

回答:不需要,工商部门不对年报进行审核,只是在每年年报结束后,抽取不少于3%比例的年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年度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如果虚假填报要收到严厉惩戒。因此请企业慎重填报,保证万无一失。否则就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工商年报申报常见错误整理

1.企业联系地址填写不准确,填写的联系地址无法联系。

2.企业联系电话填写不正确,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

3.企业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4.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5.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6.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7.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公司相关记录,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者公示的转让比例错误。

8.企业有对外投资,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企业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投资未公示或者公示错误。

9.填写人员不细心,公示的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有的填写人员甚至随意填写几个没有任何依据的数字进行公示。

10.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者公示错误。

11.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12.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及时、正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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