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屋转给子女也需纳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361婚前为儿女购置住房,婚期前后再将之转至儿女名下,在中国是非常常见的做法,但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虽没有实际发生买卖行为,但依旧需要缴纳契税。那么,到底哪些行为需要缴纳契税呢?东才会计今天就带...
查看全文全站搜索
一、概述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对从事娱乐业和广告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项政府性基金。
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用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进行宏观调控的开支。
二、征收对象
凡是我省境内从事娱乐场所和广告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娱乐场所是指营业性的歌舞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三、征收标准
文化事业建设费以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3%。
四、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缴费人在每月15日前在申报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五、征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1997〕95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49号)
婚前为儿女购置住房,婚期前后再将之转至儿女名下,在中国是非常常见的做法,但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虽没有实际发生买卖行为,但依旧需要缴纳契税。那么,到底哪些行为需要缴纳契税呢?东才会计今天就带...
查看全文【案例】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本月购买了1台2000元的打印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到税务上有个政策:(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
查看全文★疑 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包括自然人?自然人能否享受月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答 复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按期纳税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适用该优惠政策。但是...
查看全文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