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财务软件操作视频,会计保存学习!
2471[playlist type="video" ids="1947,1948,1949,1950,1951,1952,1954,1953"]
查看全文全站搜索
农民合作社主要涉及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部分情况是免征的,具体来看看: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如果销售的不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如果销售的是上述六种商品之外的货物,或者向本社成员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上述六种货物,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3、农民合作社销售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增值税。
4、农民合作社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如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除农业生产之外的用途,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5、农民合作社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农民合作社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农民合作社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是其他用途,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8、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如果用于其他,需要征收。
9、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如果是社外、非农业产品、非农业生产资料,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的。
10、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除上述之外,是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11、农民合作社的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其他车船是需要缴纳车船税的。
12、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样适用。非农用三轮车是需要缴纳车购税的。
1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
14、对于征收的增值税,应该按照规定缴纳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期末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销项...
查看全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
查看全文日常经营中,企业难免遇到各种突发情况,例如货物与约定不符导致退货等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那么,对于这种情况,财务人该如何对这笔账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呢?既然有买卖自然就要为购买方开具发票,那么退回货物...
查看全文